来源:吴西楚
HR的一大难题就是辞退,有的企业难在不知道辞退谁,有的企业难在不知道怎么辞退,当然从HR的角度来看,劝退当然可能会有愧疚,但愧疚只应该是自己的感受,而不应该体现在行动上。因为我们无论做任何工作,都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就是我们的工作究竟是为谁负责、如何负责和怎样才算是尽职尽责。

毋庸置疑,我们在企业中拿到薪资,从某种程度来讲,我们就是为企业负责。
我记得在奇葩说中还是哪里的采访里,李诞都表达过类似的观点,那就是,世界是自私者推动进步的,他举了一个例子。说他的一个记者朋友了解到一件事,非常气愤,记者就问他,这件事该不该曝出来,如果曝出来,就会让更多人知道,但就要牺牲他的受访者。李诞说他听后非常气愤,都想踹这个记者朋友,为什么?因为他没有任何权力去牺牲别人,凭什么就要牺牲这个来达到那个——这个例子我们换个思路想想,作为个体,对生活的敏锐感受不是一件坏事。但对于工作,我们要敏锐,但不能敏感。
首先就是要敏锐。敏锐是指我们的判断力,比如我们对风险的防范。对于老板来讲,能不赔付当然不赔付,这也是成本的节约。但对于企业来说,如果因拒绝赔付涉及违法,那显然得不偿失,反而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、信用损失和名誉损失。所以,第一个敏锐,就是要敏锐的判断,我们的行为是否规范,是否违法,如果有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,则需要及时规避,及时详尽的和老板、领导进行沟通。而第二个敏锐,则是有敏锐的意识去行动。劳动法中针对合理的裁撤是有具体的规定和要求的,在一些情况下也是可以不赔付的。那企业的前期的考核、调配与评价、沟通,是否能够满足法律条文约定情况?我们的过程管理动作、管理资料、证据支撑是否是完备的、有力的、合理的?只要做到这些,也是给企业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节约了成本,同时,也确保劝退的人的是绩效考核差的、被证明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。我们做淘汰,本就是优胜劣汰,能够把不合适的人淘汰,也是提升企业管理效率的重要手段。这样,能够让我们在劝退的过程中,不但减少了总人数,还提升了人均效能。这才是确保企业能够继续运营的基础和基本。
其次,就是不能敏感。我们不要单纯的用自己的心情做判断。换句话说,如果企业的管理是合法合规的,那么,就不需要原工作价值判断,需要的是员工做的是执行、高效的执行和更好的执行。这就是题目中所谈的,我们的工作,到底是为谁负责、如何负责和什么是尽职尽责。如何负责,就是上文说的,要足够敏锐,敏茹的判断、敏锐的行动,这就是负责。那再说第一个,为谁负责。我们是为企业负责,你的行动是企业意志的执行,而不是自己意志体现。做辞退最怕的是什么?是你没劝退别人,反倒是跟被劝退者一起批判公司——我们不乏在电视剧中看到这样的桥段,就是某些自己觉得非常正义的人,一方面自己拿着企业的工资,一方面同情心泛滥,去帮助拟离职人员来侵害企业权益——虽然这么说大家可能觉得不舒服,但现实就是,如果你能做到上文说的,是通过充分的考核考察出不能胜任工作的人,那你所谓的同情,也只能是你个人的,而不应该是表现在或表达在任何和企业有关的场合上的。因为你是为企业负责的,而不是为某一个员工负责的,皮之不存毛将焉附,企业都不能保障正常运营,何谈员工利益呢?
最后就是如何尽职尽责,在面对,类似问题的时候,希望大家能够把执行放在第一位,不仅仅局限于这件事,在任何的企业管理问题上,只有全力以赴的去执行,才能够真正算是尽职尽责。